摄影记者: 张少卿
【本报讯】(规划处 张少卿)自2016年底,中央下发《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》,明确提出了2018年底全面建立河长制。2017年11月,院率先开展了16条省级河湖长负责河湖“一河一策”方案编制工作,此次工作受到全省关注,并受到相关领导高度重视。
2017年12月及2018年1月,黑龙江省河长制办公室先后两次组织院与各地市、县进行技术对接;2018年4月上旬,院组织开展16条省级河湖长负责河湖“一河一策”方案的第一次技术审查会议;2018年6月,由黑龙江省河长制办公室组织征求各厅局及地市意见;2018年10月,黑龙江省河长制办公室组织编制单位与各地市、县第三次现场对接,对16条省级河湖长负责河湖现状存在问题进行现场确认;同月,院再次开展院内技术审查会议。11月,再次征求各厅局及地方意见,完成省级河湖“一河一策”方案初稿;11月中旬,由水规总院、松辽委、各厅局组成专家组对16条省级河湖长负责河湖“一河一策”方案进行技术审查;12月初,由水利厅厅长侯百君主持审查会,各厅局等省河长办相关成员单位和责任单位,各市河长办、省农垦总局河长办、龙江森工集团参加;12月10日,16条省级河湖长负责河湖“一河一策”方案最终成果完成印刷工作。
至此,历时一年多、经过院设计相关部门共同不断努力修改完善的成果最终完成。虽然过程漫长、条件多变,但外界环境并未影响院编制人员的工作热情和认真负责的态度,体现了水院人不怕困难,刻苦拼搏的精神!